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全国考办规定“在自学考试大专或本科的学历教育考试中,承认PETS-2和PETS-3的笔试合格成绩,并用以分别替代自学考试‘英语(一)’和‘英语(二)’的课程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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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考委电子电工与信息类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就NCRE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衔接问题,全国考办研究决定(考委办函【2004】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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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科课程进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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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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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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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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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具体的免考和成绩认可办法由考生所在省级自考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全国考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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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皖招考函[2011]38
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
免考英语(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自考办、各有关主考院校:
因自考专业计划调整的需要,部分专业课程结构有所变动,经与主考院校协商,现将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及护理学(独立本科段)2专业的英语(二)课程的免考条件公布如下:
1、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由原来的加试3门课程可免考英语(二),改为加试“社会学概论”(课程代码00034)、“行政管理学”(课程代码00277)两门课程,即可免考英语(二)。
2、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生免考英语(二),需加考卫生管理学(课程代码02870)、老年护理学(课程代码04435)两门课程。
调整后的计划从2011年上半年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2014年3月7日